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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公式:简单有效的竞品分析

时间:2010-07-12 03:30:30  来源:网易杭州研究院UCD团队  作者:天行

至少,当你意识到一点细节上的瑕疵,可能会影响到几十万甚至上亿人的正常使用时,你还会“因恶小而为之”么?当你发现,如果能让助理MM少抽掉一张牌,实际上就为产品拉拢了几十万用户的心,你还会“因善小而不为”么?

 

局限与意义

最后,要说说这种方法的局限。

同样根据其来源,人类学中对于“比较研究法”的局限性是这样描述的:“其主要缺点在于把文化要素和整个文化隔裂开来(文化要素是属于整个文比的,也只有在整个文化中才有意义),并多少有点牵强附会,把一些表面相象、但发生背景截然不同的文化要素放在一起。”。

也就是说,我们不能单纯依靠这种方法来评判一个产品的优劣,它只是一种客观比较的收集而已。简单的说,它可能会存在以下造成结果误差的问题:

  1. 元素与整体分离,这点与官方说法一致。
  2. 分析脱离了产品文化,因为竞品的产品文化可能是不同的,不能单纯从局部去比较。只是把表面化的东西列出来,可能会忽略很多产品本身内在的关联或限制等因素。
  3. 几种竞品虽然形式类似,但面向的用户群或有不同,单纯比较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。

所以,当你做完这样一个“找茬”游戏的时候,你可能要对结果进行进一步的分析,以判断哪些可以取舍;而不能单纯的照本宣科,拿来就改,那样的结果也是很危险的。

不过虽然这种方法会有如上所说较大的误差,但我认为其积极意义会更大一些,毕竟上面的问题我们只要知道了,就可以很好的绕开并做好心理准备。而大致的积极意义如下:

  1. 知己知彼,孙子兵法的中心思想,这个没啥可说的。
  2. 竞争对手做的你都看过并细致分析过了,那你至少可以比对方多思考一步。
  3. 所谓“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”,或许有一些你纠结了半天的东西,对方早就纠结完并解决掉了。
  4. 就算是双方都没解决,至少对方的方式可以帮你开拓思路。
  5. 当你不知道该如何决策的时候,这种方法可以帮助你做出选择。

 

啰嗦

其实,我觉得相对于用户体验研究者来说,产品策划是更应该多应用这些对比方法的。因为像这种竞品分析,对于设计师来说,只是一种快速找到问题的方法,外加说服需求或技术方的手段,找的大都是一些交互或视觉上的细节。而对于产品的引导者(策划)来说,知已知彼就显得更为重要,而且像功能点,竞争力,数据……策划要面对更多抽象而不确定的东西,有这样一个把抽象化为具象的方法,应该比单纯的用文字去纠结要好得多得多得多。

另外建议使用这种方式对产品“找茬”的人,不要像没头的苍蝇那样东一块西一块的比较。先把产品的结构和你想知道的东西列出来,细分,然后再一项一项去比较,会方便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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